(一)負責研究辦理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市人大常委會交辦的有關選舉聯絡工作方面的議案。
(二)負責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職責范圍內有關決議、決定、意見、建議的調查研究和起草工作,并組織其實施和監督執行。
(三)負責玉溪市出席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有關工作,指導市人大代表的選舉、補選、罷免等工作。
(四)負責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省人民代表大會玉溪代表團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處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或指導駐我市的全國人大代表、省人民代表大會玉溪代表團代表和市人大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
(七)負責市本級國家機關聯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服務工作。
(八)負責駐我市的全國人大代表、省人民代表大會玉溪代表團代表和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職提供保障和服務。
(九)負責市人民代表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負責指導縣(區)、鄉(鎮)人大的換屆選舉、人大代表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和管理市人大選舉聯絡系統的網絡化、信息化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系單位:聯系“一府一委兩院”涉及有關人事任免、代表聯絡和辦理代表議案建議相關工作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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