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同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水利局、市扶貧辦、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市煙草產業服務中心、省煙草公司玉溪市分公司(市煙草專賣局)、市氣象局以及歸口以上部門管理行使行政職能單位的工作聯系。受市人大常委會的委托,督促以上職能部門正確執行憲法、法律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負責對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與農業農村工作有關的議題進行調查研究,起草相關的決定、決議和建議、意見。
(三)督促有關部門執行和辦理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的決定、決議和建議;審查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與本委工作有關的規范性文件是否違憲違法。
(四)參加或按市人大常委會的授權組織有關的視察、調查、檢查、代表評議、專題詢問等監督活動。
(五)組織征求對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和重要議題的意見。
(六)辦理與本委有關的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督辦與本委有關的代表議案、建議。
(七)負責與上下級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系,了解縣區農業農村工作方面的情況。
(八)按市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聽取本委聯系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
(九)承辦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農業科學院)、市林業和草原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中心城區水資源調度管理局)、市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市氣象局、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省煙草公司玉溪市分公司(市煙草專賣局)、市煙草產業服務中心、云南玉溪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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