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議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市人大常委會交付的議案,提出審議報告。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市人大常委會提出職權范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
(三)對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草案和年度計劃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對市本級財政預算草案、預算調整、財政決算進行初步審查,并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五)負責擬定財政經濟方面的監督工作計劃,對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經濟管理部門經濟工作進行監督,組織開展相關視察、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等工作。
(六)承辦市人大常委會交付的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涉及本委職責范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
(七)負責市人民政府及其經濟管理部門報送的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八)聯系指導縣(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相關部門工作。
(九)承辦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能源局、市糧食物資儲備局、市搬遷安置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公室、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市會計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交通運輸局(市地方民航發展局、市地方鐵路發展局、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審計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價格監督檢查等方面工作)、市統計局、市稅務局、市投資促進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玉溪市貿促會、市工商業聯合會、玉溪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合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省煙草公司玉溪市公司(市煙草專賣局)、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玉溪供電局、國家調查局玉溪調查隊、玉溪公路局、市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銀保監分局、中石油玉溪分公司、中石化玉溪分公司,其他銀行、保險、通信、投融資公司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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